近日在安徽宿州,一辆小车从加油站驶出,在未停车观察的情况下进入道路,突然发现左侧驶来一辆电动自行车,便赶紧刹车。但为时已晚,电动车刹车不及撞上小车车头,随后向前翻倒。骑乘二人则在惯性作用下也被向前甩出,由于都没有佩戴安全头盔,二人头部与地面发生碰撞受伤,幸无生命危险。
交警调查认定,小车借道通行时未让本车道内车辆优先通行,负主责;电动车驾驶人未满16周岁,负次责。
投稿邮箱:gabxcc@126.com
近日在安徽宿州,一辆小车从加油站驶出,在未停车观察的情况下进入道路,突然发现左侧驶来一辆电动自行车,便赶紧刹车。但为时已晚,电动车刹车不及撞上小车车头,随后向前翻倒。骑乘二人则在惯性作用下也被向前甩出,由于都没有佩戴安全头盔,二人头部与地面发生碰撞受伤,幸无生命危险。
交警调查认定,小车借道通行时未让本车道内车辆优先通行,负主责;电动车驾驶人未满16周岁,负次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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