4月11日晚间,证监会、国资委、全国工商联联合发布《关于进一步支持上市公司健康发展的通知》(下称“通知”),对民企融资、房企转型、上市公司质押、投资者获得感等重点工作作出部署。
通知主要包括三方面、共计12条内容。
重点内容包括:坚持“两个毫不动摇”,对各类市场主体一视同仁,完善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机制;坚持“房住不炒”,依法依规支持上市房企积极向新发展模式转型;鼓励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及员工持股计划等。
第一财经记者注意到,4月9日,证监会主席易会满曾在上市公司协会会员大会上提到,资本市场将以自己的“四个不变”为上市公司攻坚克难、勇毅前行提供不竭动力,其一就是资本市场落实“两个毫不动摇”方针的坚定态度不会变。
上述通知发布背景方面,近年来,上市公司认真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决策部署,贯彻新发展理念,持续提升发展质量,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。同时,在当前复杂形势下,上市公司经营发展也面临新的考验。
为应对上述情况,通知提到三方面重点工作。
第一,在营造良好环境、稳定预期方面,坚持“两个毫不动摇”,对各类市场主体一视同仁,不设置任何附加条件和隐形门槛,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。
对于民营企业,支持民企依法上市融资、并购重组,完善民企债券融资支持机制,激发民企的活力和创造力,充分发挥民营上市公司在稳定增长、促进创新、增加就业、改善民生方面的重要作用。
房地产方面,坚持“房住不炒”,依法依规支持上市房企积极向新发展模式转型,加强自身风险管理,密切关注市场形势和行业变化,严格防范、妥善化解各类风险,促进房地产行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。
同时,完善有利于长期机构投资者参与资本市场的制度机制,鼓励和支持社保、养老金、信托、保险和理财机构将更多资金配置于权益类资产,增加资本市场投资,特别是优质上市公司的股票投资。
对疫情影响严重地区企业、疫情防控领域企业,落实好通过资本市场融资、并购重组等支持性政策安排等。
第二,增进价值回归,稳定投资者预期。鼓励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及员工持股计划。支持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为稳定股价进行回购。依法支持上市公司通过发行优先股、债券等多种渠道筹集资金实施股份回购。
鼓励大股东、董监高长期持有上市公司股份,在本公司股票出现大幅下跌时积极通过增持股票的方式稳定股价。审慎制定减持计划,严格遵守关于减持的披露、数量、价格、时间要求,规范、有序减持。
支持上市公司结合本公司所处行业特点、发展阶段和盈利水平,增加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的比重,与投资者分享发展红利,增强广大投资者的获得感。鼓励上市公司积极召开年报业绩说明会,引导上市公司积极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。
“上市公司大股东要审慎增加股票质押,金融机构要稳妥把握新增股票质押业务,对于触及平仓线或发生违约的股票质押融资,督促金融机构与上市公司股东积极沟通、协商,通过补充质押品、担保品以及采取其他增信措施、展期等方式,稳妥处置股票被强制平仓风险。”通知指出。
第三,各部门积极履职,共同促进市场稳定。
证监会方面,根据通知,证监会及派出机构坚持监管与服务并举,密切跟踪上市公司情况,加强与地方政府及有关方面的沟通协调,及时了解疫情对上市公司经营和市场运行的影响,在依法合规做好监管工作的同时,提高对上市公司的服务供给质量。
国资委方面,根据通知,国资委按照便利企业的原则,对于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股份回购、现金分红给予积极指导支持,引导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成为推动资本市场稳定发展的表率。
工商联方面,根据通知,各级工商联充分发挥引导服务民营上市公司的作用,加强对民营上市公司的调研培训,引导民营上市公司坚持依法合规经营等。